
“来自喜马拉雅”“天然盐石,美味健康”……近年来,标榜“天然”“高端”“矿物质丰富”的“玫瑰盐”在各大电商平台悄然走红,价格是普通食盐的数倍甚至十余倍。不少消费者喜欢拿它来烤肉、煎牛排。然而,这种“网红盐”真的能安心吃吗?
今年年初,长宁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,某电商平台上有店铺销售“玫瑰盐”,部分销量已达上千件。店家称其可直接用于烤肉、煎制食材,配上滋滋冒油的烤肉图片,还打上了“餐饮用”“纯天然+食品级”的宣传标签。这些盐板、盐块,真的是合规的食品吗?
检察官介绍,“玫瑰盐”又名喜马拉雅岩盐,因含微量氧化铁而呈粉红色,商家往往借此将其包装为“健康”“天然”的高端形象。但根据相关标准,若进口喜马拉雅岩盐用于食用,需参照《GB/T 5461-2016 食用盐》的相关规定实施进口食品卫生监督。由于喜马拉雅岩盐为粉色结晶体,达不到食用盐国家标准中白度≥45的指标要求,因此实际上无法归类为食用盐。因此,喜马拉雅岩盐不符合食用盐国家标准,不得作为食用盐流通食用。某电商平台部分商家宣传该岩盐可用于烤肉等食品加工、直接接触食品,该行为违背国家盐品进口及使用管理相关规定。
此外,喜马拉雅岩盐作为天然岩盐制品,未经食品级提纯工艺处理,可能存在铅、砷、铬、镉等重金属。在高温烤肉、煎制食材过程中,盐板受热析出盐分与矿物成分,重金属有可能随盐分迁移进入食品,消费者长期摄入将存在健康风险。
针对此种情况,长宁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能,督促平台对相关违规情形进行处理。收到检察建议后,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下架违规商品,并指导平台开展同类商品排查清理,同时进一步完善食品接触类商品的上架审核标准,从源头防范同类食品安全隐患。
下一步,长宁区检察院将继续落实最高检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要求,持续跟进相关整改落实情况,聚焦民生关切,进一步织密织牢食品安全网配资平台买卖股票,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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